繼承房產的稅:遺產稅與出售成本
繼承房產雖然不像買賣、贈與那樣需要另外課徵移轉稅,但仍會涉及遺產稅的申報,以及日後出售時房地合一稅成本與持有期間的特殊認定規則。許多繼承人以為繼承免稅就代表完全不用處理稅務,其實只是免徵移轉稅,遺產稅申報義務仍然存在。
- 遺產總額超過免稅額及各項扣除額部分,依 10%、15%、20% 累進稅率課徵遺產稅
- 繼承房地移轉本身免徵贈與稅與房地合一稅,但須完成繼承登記
- 日後出售時,持有期間可能併計被繼承人的原始持有期間
遺產稅怎麼算
遺產稅是對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財產總額,扣除免稅額與各項法定扣除額後的課稅遺產淨額課徵,採 10%、15%、20% 三級累進稅率,並有累進差額扣減。目前遺產稅免稅額約為 1,333 萬元(查證日期 2026 年 7 月),實際金額會依物價指數調整情形定期公告,申報前建議先向國稅局確認當年度最新數字。
房產如何計入遺產總額
房產計入遺產總額時,不是以市價或實價登錄成交價認定,而是以死亡時的房屋評定現值及土地公告現值計算,這個數字通常低於市價。若被繼承人生前已將房產贈與他人,或有大額資金移轉紀錄,國稅局仍可能追溯併入遺產總額計算,建議完整保留相關資金往來紀錄。
繼承登記與後續出售的成本認定
繼承人須先完成遺產稅申報並取得稅捐機關核發的證明,才能辦理繼承登記將房地過戶到自己名下。日後若出售這筆繼承房地,依房地合一稅規定,持有期間原則上可以合併計算被繼承人生前的持有期間,取得成本則可能以繼承時的評定現值或被繼承人原始取得成本認定,若被繼承人原始取得日在 2016 年以前,還可能涉及舊制財產交易所得稅規則,建議出售前務必先諮詢專業人士確認。
常見疑問:繼承是否有登記期限
繼承取得的房地雖然沒有像買賣一樣的強制過戶期限,但長期未辦理繼承登記可能衍生管理與後續交易上的困擾。建議完成遺產稅申報後儘早辦理繼承登記,避免日後因繼承人數增加、意見分歧而更難處理。
遺產稅免稅額、扣除額與稅率級距以財政部最新公告為準,個案申報建議諮詢地政士或會計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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